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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税务简介】巴西政府的税务申报及监管系统

巴西政府的税务申报及监管系统 – SPED


巴西政府于2007年正式颁布了公共电子记账系统(SPED–Sistema Público de Escrituração Digital),其中包括电子发票(NF-e),税务电子记账系统(SPED–FISCAL),社会贡献费电子申报 (SPED–Contribuições),企业会计信息电子申报(SPED–Contábil),会计税务电子申报系统 (ECF) 和企业员工社保信息申报(E-Social) 等一系列的电子文件和申报。企业需要通过网络将上述文件上传到税务局的服务器。从2009年开始,SPED系统开始逐步落实。

SPED-FISCAL(EFD)–税务电子记账系统

SPED-FISCAL主要是针对ICMS和IPI两种税金,每月申报一次。通过该文件,税务局可以了解企业每个月所有的进项(采购、客户退货、库存转移等)的信息以及每个月所有销项(销售、退货给供应商、库存转移等)的信息。税务局可以掌握企业每一种产品的采购、销售数量、采购成本、销售价格。此外,SPED-Fiscal中还有客户、供应商以及运费、付款条件等信息。


必须要递交SPED-FISCAL申报的企业:从2016年开始,只要是拥有州注册号(InscriçãoEstadual)(注[1])的企业,除非是个人企业(MEI–Micro Empresa Individual 个人企业),其余企业都需要提交SPED-FISCAL申报。递交期限:一般是申报月份后第二个月的20日左右(根据每个州的规定,可能日期有不同),例如圣保罗州2016年1月份的 SPED-FISCAL文件,应该在2016年3月20 日左右之前递交。

SPED–CONTRIBUIÇÕES     (EFD-CONTRIBUIÇÕES)-社会贡献费电子申报

SPED-CONTRIBUIÇÕES主要是针对PIS/ COFINS,每月申报一次。该申报与SPEDFISCAL类似,通过该申报,税务局可以掌握企业的采购和销售等信息。

除此之外,SPED-CONTRIBUIÇÕES还会包括房屋租金、各类服务以及金融收入等信息。

SPED-CONTRIBUIÇÕES涉及的企业更广,无论有没有州注册号 (IE),都需要递交该申报。

必须要递交SPED-CONTRIBUIÇÕES的企业:使用实际利润法(2012年起)和推算利润法计税(2013年起)的企业。

递交期限:一般是申报月份后第二个月的第10个工作日。例如2016年1月份的SPEDCONTRIBUIÇÕES文件,最晚在2016年3 月14日之前递交。

 ESCRITURAÇÃO CONTÁBILFISCAL (ECF)-会计税务电子申报系统

ECF文件主要针对企业的所得税(IRPJ和 CSLL),每年申报一次。该申报内容与企业所得税(IRPJ和CSLL)的调整有关。ECF是基于ECD(SPED-CONTABIL) 中的会计信息填写的。

除了所得税调整信息外,企业累计亏损额信息也需要记录在ECF中。

必须要递交ECF的企业:所有采用实际利润法和推算利润法计税的企业,包括免税的企业。

递交期限:一般为每个会计年度下一年度6月的最后一天,由于是新的申报,最近的两次都被延期,其中2015年的ECF的日期由2016 年6月30日延期至2016年7月29日。

SPED–CONTÁBIL (ECD)–企业会计信息电子申报

SPED–CONTÁBIL文件主要针对企业的会计和财务信息,每年申报一次。该申报内涵盖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利润表、日记账、分类账、每月的会计科目余额表等信息。

通过SPED-CONTÁBIL,巴西税务局可以对企业的资金状况、盈利情况、资产负债水平拥有非常全面的了解。

必须递交SPED-CONTÁBIL的企业:使用实际利润法(2013年起)和使用推算利润法且分配的红利超过推算利润的企业。

递交期限:下一年度5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的ECD需要在2016年5月31日前递交。

E–SOCIAL–企业员工社保信息申报

E-SOCIAL文件是针对企业员工薪酬和社保信息的申报。通过该申报,企业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注册雇主公司以及员工信息。除此之外,企业也可以通过E-SOCIAL,直接缴纳员工的所有工资税,包括代扣代缴的所得税、退休金 (INSS),以及企业的员工失业基金(FGTS) 和退休金以及保险金。

必须递交E-SOCIAL的企业:2014年年收入超过7800万雷亚尔的企业,从2016年9月开始必须递交E-SOCIAL申报,其他企业从2017年开始必须通过E-SOCIAL进行申报。

递交期限:每月递交。

Declaração deDébitos e Créditos Tributários Federais (DCTF) – 联邦税金申报

所有处于运营状态的企业(即有资金流动的企业)都需递交DCTF。DCTF中包括企业每个月需要交纳的联邦税金的信息,其中包括IRPJ(企业所得税)、CSLL(社会贡献费)、IPI(工业产品税)、IOF(金融操作税)、PIS、COFINS(销售税)、IRRF(预提所得税)、 CSRF(预提社会贡献费)等等。

必须递交DCTF的企业:除了采用简易计税法 (SIMPLES NACIONAL) 之外的绝大多数企业都需要递交DCTF。

递交期限:每月递交。

除了上述申报之外,还有GIA(州政府税务申报,每个州名字可能会不同)、DIRF(预提所得税申报)、SISCOSERV(境外服务、特许使用费申报)、CBE(境外资产申报)等等一系列的申报。数量众多的申报使得在巴西经营的企业需要面对高度的监管以及大量的工作,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成本。

除此之外,如果未及时递交申报,还有可能会被税务局处以高额罚款,给企业造成损失。

注【1】由于ICMS是州税,因此每个ICMS的纳税人在州政府都需要有一个州注册号,也就是InscriçãoEstadual,简写为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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