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巴西赴华旅客行前检测的最新要求(2022年7月29日更新)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对从巴西赴华旅客行前检测作如下调整:

1、所有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均应进行登机前“双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原则上应在不同检测机构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应在登机前48小时内,第二次检测应在登机前24小时内,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2、申请人可在巴西境内任何合法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相关证明可作为申请健康码材料之一。

3、自巴赴华人员可经多国多次中转赴华。中转赴华人员应在巴西、中转地(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分别进行检测,并分别申请健康码。

4、中资企业或项目人员防控要求同普通人员一致。临时出国人员,如行程涉及多国,以回国直航航班起飞地为始发地,执行普通人员申码要求。

5、密切接触者、有疑似症状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不确定”、核酸检测Ct值处于“灰区”人员应执行5日的健康监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的,执行普通人员申码要求。

根据上述要求,现更新自巴西乘机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具体安排,请各位旅客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据此办理。

一、检测要求

所有从巴西乘机赴华旅客,无论是否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均应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双核酸”检测。其中,第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须为离巴登机前48小时(2天)内,第二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须为登机前24小时内,且两次采样需间隔24小时以上。“双核酸”检测原则上应在不同检测机构进行,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二、检测机构

巴西境内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正规核酸检测证明均有效。为避免资源挤兑,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在巴长期居住地向所属使领馆申码,否则不予处理,由此造成的延误等由申请人承担。驻巴使领馆领区划分:http://br.china-embassy.org/chn/lsfw/lingshibujianjie/t1204579.htm

三、普通人员申请健康码指南

(一)所需材料: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护照资料页、机票行程单、中转地“双核酸”检测预约凭证(经瑞士苏黎世转机人员无需提供)。

注:曾确诊新冠人员申请材料要求见第四条。

(二)申请通道

1. 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回乡证”、“台胞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2、外籍乘客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应立即登陆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驻巴使领馆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批健康码,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全面准确上传申请材料并耐心等候,勿通过电话、邮件催询,以免占用工作资源,干扰审核进度。

四、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赴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痊愈14天后方可按普通人员申请健康码,痊愈未满14天的须补足14天。痊愈标准: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14天健康监测期间每天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无异常的登机前检测要求同普通人员一致。

(二)申请健康码材料:证明痊愈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登机前“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护照资料页、机票行程单、中转地“双核酸”检测预约凭证(经瑞士苏黎世转机人员无需提供)。

(三)曾确诊人员须严格按照该流程申请健康码,如因材料不全、痊愈未满14天等导致拒发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五、密切接触者、有疑似症状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不确定”、核酸检测Ct值处于“灰区”人员应进行5日自我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期间无异常的,按普通人员申码。

六、企业和项目人员、临时出国人员和登陆船员,按普通人员申码。特别提醒:根据巴西相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海员证》的中国海员如因搭乘飞机回国或登船任职等原因,计划搭乘飞机入境巴西或在巴西境内搭乘任何交通工具通行或过境,需办理有效签证。

七、驻巴使领馆联系方式

驻巴西使馆领保电话:0055-61-999816188;

驻圣保罗总领馆领保电话:0055-11-30610800;

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领保电话:0055-21-32376612;

驻累西腓总领馆领保电话:0055-81-973458118;

八、此前我馆发布的有关通知与本通知相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上述有关措施系根据新冠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多因素做出的安排,将视疫情发展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中国驻巴西使领馆在此提醒拟赴华人员务必做好行前防护,积极开展行前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病例。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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