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保罗州颁法电子商业不得收取送货费用

圣保罗州州长奥克敏批准新法例,禁止圣州电子商业在送货或服务时收取费用。新法例于7日出版的圣保罗州政府公报中刊出。新法例同时适用于圣州以外的供应商。圣保罗州政府通告称,“如要为圣保罗消费者提供服务,业界必须配合圣保罗州的法律规定。”

有关这一方面的规定由2009年10月起即开始实行,不过一些主要电子商业网并没有切实执行。 圣州设立的新法被称为“送货法”,圣保罗州的公司必须确定送货及服务的期限,客户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业界履行。

新法只对网上商业网有效,商店仍然可以收取送货上门费用,而商店收取送货费用的一贯规定亦于2009年正式立法确定。有关网上商业禁止收取送货费用的法律于去年同期12月20日经州议会通过。巴西电子商业委员会对此表示不满,指出没有听取受影响行业的意见,同时亦没有电子商业代表参与制定新法律。据该商会称,新法实行会造成业界经营成本上升,无法利用各公司设计的智能物流资源。

Camara-e.net表示,只有不到1%的线上客户要求确定送货日期。圣保罗州商业联会(Fecomércio-SP)同样批评新法例,认为通过执行之后运费会转嫁到客户头上,理由是成本增加了。

邮政局属联邦政府管辖,因而不受圣保罗州法律限制。圣州邮政总局在新法草议期间就在表示送货法“改变圣保罗州邮政局的管理架构, 其结果必然导致成本增高,并无可避免地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